最後更新日期:2015 年 2 月 26 日
HTC 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及使用條款 - HTC VIP APP應用程式
若您下載、安裝、或使用本應用程式,即代表您接受本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及使用條款 (以下稱「本協議」) 之規範。若您不同意,請勿安裝或使用本應用程式。您必須刪除或停用所有您持有或管控之重製物。本協議包含強制仲裁及拋棄集體訴訟權之條款,請參閱第 11 條之約定。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或您居住地的子公司) 與您 (個人),規範 HTC VIP APP應用程式,包括所有媒體、紙本或電子文件、內容、功能或服務、更新,以及該應用程式支援服務,惟上述項目另附有其他條款者除外 (以下合稱「本應用程式」)。本協議連同您在使用應用程式時提供予您的任何其他條款 (統稱「附加條款」) 得隨時增修,為用於控管應用程式之存取及使用的法律協議。您於修訂條款公告後繼續存取或使用應用程式,即表示您接受並同意任何修訂條款。您應於每次存取或使用應用程式時查看本頁面,以隨時得知與您相關的任何變更。如本協議中之條款與附加條款有所牴觸,將以附加條款中之條款為準。您及 HTC 在本文中統稱為「我們」。
應用程式提供自動更新的個人化摘要,其中包含串流至可攜式行動裝置的新聞、資訊及推薦 (「內容」)。您表示同意後 (選擇加入,或在應用程式內將您的住家及公司地址分享予 HTC),系統將依據您對本應用程式及裝置上其他應用程式與服務的使用情形,以及您所造訪之位置,為您提供個人化的內容。根據應用程式使用情形及所在位置,內容亦可能包含 HTC 或第三方的廣告。HTC 於您使用應用程式期間播放的廣告類型及範圍得隨時變更。考量 HTC 為您提供應用程式存取及使用之情況下,您應同意 HTC 和其第三方供應商及合作夥伴播放廣告,作為內容的一部分或應用程式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應用程式及所有與提供內容有關的個人資料使用將遵循 HTC 隱私權政策。請深入瞭解HTC VIP APP在提供內容時所收集和使用的資料。
- 授權:若您能完全遵守本協議條款之約定,HTC 將於本協議期間內授與您一份供個人使用、不可讓與且非專屬的授權,供您以目的碼之格式,在您個人擁有之行動裝置 (「裝置」) 上基於非商業用途安裝及使用本應用程式,以用於檢視內容。
- 授權限制:您必須遵守下列限制以獲得第 1 條約定之授權。您不得:
- 解除本應用程式中之限制,或利用本應用程式企圖迴避內容檔案或其他著作中,用以控管存取或權利的技術措施,或將本應用程式與用於前述目的之任何裝置、程式或服務併用;
- 對本應用程式進行逆向工程、解編、破解、反向組譯,或以其他方式存取其原始碼,惟相關法律明文許可者,不在此限;
- 將本應用程式或內容發表、出租、出借或再授權;
- 散佈、移轉、揭露或以其他方式將本應用程式或內容提供予任何第三人;
- 修改本應用程式或內容之全部或部份,或作成任何衍生著作;
- 移除本應用程式或內容或其重製物上的所有權聲明或標示;
- 將本應用程式或內容用於營利目的;
- 使用本應用程式或內容侵害 HTC、其關係企業或任何第三人之權利,或以任何違反相關法律之方式使用本應用程式;
- 以任何非經本協議允許之方式使用本應用程式或內容。
- 權利及所有權之保留:HTC、其關係企業及其授權者和供應商擁有本應用程式及內容的所有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並保留本協議中未明文授權予您的一切權利。本應用程式及內容受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法律及公約之保護。應用程式及內容可能包含受開放源碼或第三方授權條款 (「第三方條款」) 規範的第三方軟體,您對應用程式及內容的使用應受到應用程式及內容內所含任何第三方條款的限制。假使本合約與任何的三方條款間出現衝突,將以本合約為準。HTC 可能使用受開放源碼和/或第三方授權條款規範的第三方應用程式,您必須遵守該等條款。HTC、HTC 標誌、HTC VIP APP和應用程式內所參照的其他 HTC 產品及服務名稱均為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商標。與應用程式及內容有關所參照的任何其他公司名稱、產品名稱、服務名稱和標誌均為其個別擁有者的商標。
- 第三方關係。應用程式及內容可能包含第三方網站、資源、內容、產品或服務 (此稱「第三方服務」) 的連結或廣告。您確認並同意該類第三方網站、資源、內容、產品或服務非由 HTC 控管,且 HTC 不負責或承擔:(i) 該網站或資源的可用性或準確性;或 (ii) 該網站或資源所提供之內容、產品或服務。出現任何第三方服務的連結或廣告,不代表 HTC 為該第三方服務背書,亦不代表 HTC 與該第三方有任何關聯。您確認自行負責並承擔因使用該網站、資源、內容、產品或服務而導致的所有風險。您與第三方服務間關係的對造當事人為第三方,而非 HTC。您需負責檢閱隱私權政策、使用條款和其他適用於任何第三方服務的條款及細則。您對第三方服務所提出的任何申訴,應針對第三方,而非 HTC。
- 支援及更新:HTC 無義務且不會提供應用程式或內容支援。本應用程式係以「現狀」交付,HTC 得不對其提供支援服務。若在您取得本應用程式後,HTC 對本應用程式提供更新、增補或追加元件 (以下合稱「本應用程式更新」),則本協議亦適用於本應用程式更新。若 HTC 就本應用程式更新另訂有條款,則本應用程式更新應適用該條款。您同意 HTC 可自動檢查您的應用程式版本,且可自動將應用程式更新傳送至您的裝置。就您透過本應用程式所能存取的應用程式或任何內容,HTC 保留終止提供之權利。HTC 得片面決定釋出本應用程式的後續版本,並要求您取得及使用最新版本。
- 協議終止:若您違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本協議將自動終止。若本協議終止,您必須立即銷毀或停用本應用程式及內容的所有重製物,但本協議下列條款將繼續有效:第 3 條,和第 7 至 16 條。
- 擔保聲明:依據現行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應用程式及任何支援 (如有的話) 均「依原樣提供」、「不保證無瑕疵」、「僅於可提供時加以提供」,且整個使用及效能的風險由您自行承擔。HTC 及其供應商、授權人不提供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擔保、保證或條件,並免除任何適售性、銷售品質、符合特定用途、所有權、平靜行使權或不侵權等默示擔保。HTC 及其供應商、授權人尤其不保證本應用程式:(A) 必定符合您的需求;(B) 以不中斷、即時、安全且無任何錯誤的方式提供;(C) 您利用本應用程式取得之任何資訊或內容絕對正確、完整或可靠;(D) 任何瑕疵或錯誤定當獲得修正。您透過本應用程式 (包括內容) 下載或取得之所有內容及其他資料均由您自行承擔使用風險,如產生任何損壞或損失,責任完全由您自負。您可能擁有本條款所無從變更的其他權利。尤其,在當地法律規定默示有不可排除之法定條款的範圍內,該條款將視為併入本協議內,HTC 違反該法定默示條款之相關責任,僅以該項法律所規定並允許之範圍為限。
- 特定損害免責聲明。對於因本合約、本應用程式、內容或支援的提供或不提供所導致、起源、產生的衍生、特別、意外、間接或懲罰性損害,或利益、業務、善意、預期收益或使用之損失、資料、機密資訊或其他資訊之損失或毀損、業務中斷、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隱私權損失、未能盡到善意或合理注意義務之損害、過失,及任何其他金錢或任何其他損失,HTC 或任何供應商或授權人概不負責,縱使 HTC 或任何供應商或授權人已知悉損害之可能性亦同。
部分管轄地區並未允許排除或限制蓄意行為 (包括詐騙、不實報導和未能揭露瑕疵之過失) 所造成的意外或衍生性損害、損失或責任、產品責任,或所造成之人身傷亡。本第 8 節之所有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排除責任,不得於適用法下排除於這些管轄地區。如果您生活在其中一個管轄地區或受其法律限制,您所擁有之任何法定權利將受限於該法律允許的範圍 (如有的話),假如不允許限制,本第 8 節中的限制及排除將不適用於您。
- 責任限額與唯一救濟。在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下,及在本第 9 節未排除或揭露之範圍下,如有因本合約、本應用程式、內容或支援的提供或不提供而引發、衍生、造成或因故產生關聯之任何一切主張及訴訟請求權,導致任何一切損害、人身傷害及損失,HTC 及其供應商和授權人對您之責任總額上限,同時也是您依本合約唯一的救濟,係賠償您合理信賴本網站所產生之實際損害,且以美金 5 元 (U.S. $5.00) 為上限。
即使有多數主張或訴訟存在於或相關於本合約、本應用程式、內容或支援的提供或不提供,亦不會擴大或延伸金錢賠償之限制。除了以下字句所載的唯一救濟,實際之金錢損失即為您所得之賠償。
部分管轄地區並未允許排除或限制蓄意行為 (包括詐騙、不實報導和未能揭露瑕疵之過失) 所造成的意外或衍生性損害、損失或責任、產品責任,或所造成之人身傷亡。本第 8 節之所有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排除責任,不得於適用法下排除於這些管轄地區。如果您生活在其中一個管轄地區或受其法律限制,您所擁有之任何法定權利將受限於該法律允許的範圍 (如有的話),假如不允許限制,本小節中的限制及排除將不適用於您。
- 賠償條款:如有任何第三方針對 (a) 您使用本應用程式或內容;(b) 您違反本合約;或 (c) 您違反任何第三方權利或適用法律,而提出主張或要求,將由您承擔、賠償並保障 HTC 和其董事、主管、員工、代理人、合作夥伴、供應商、授權人,免於承擔相關損害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 使用限制:本應用程式係用於不要求故障安全防護之系統,若可預見裝置或系統故障將導致人員傷亡,即不得於該裝置或系統使用本應用程式,例如不得於核能設施、航空器導航或通訊系統,以及航空交通管制上使用本應用程式。
- 爭端解決之準據法及司法管轄權:本協議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 北美洲及南美洲:若您在北美洲或南美洲取得本應用程式,則與您締約之相對人為 HTC America,Inc.,本協議將以華盛頓州法律為準據法解釋之,並於違反本協議時據以提出索償,惟不適用衝突法則之規定。所有其他索償,包括根據州消費者保護法、不公平競爭法提出之索償,以及因侵權提出之索償,若您居住於美國,則以您所居住之該州法律為準據法,若您居住於美國境外 (但在北美洲或南美洲),則以您所居國之法律為準據法。若您在美國取得本應用程式,關於因本應用程式、本協議或雙方關係所生或與其相關之一切索償及爭議,雙方均同意應於華盛頓州金郡 (KING COUNTY,WASHINGTON),由單一中立仲裁人作成具拘束力之仲裁判斷,或者,若該索償符合一定條件,得送交小額訴訟法庭解決。雙方並同意本協議涉及州際間交易,聯邦仲裁法應有適用,包括以聯邦仲裁法決定索償或爭議是否應由仲裁解決 (縱使本條有規定準據法條款,亦同)。不論仲裁人依據何種程序規則,雙方均同意僅以個人方式進行仲裁,不會以集體、合併或代理之方式進行仲裁。若任何法院或仲裁人判定,拋棄集體訴訟權之約定無法執行,則該爭議應提交位於華盛頓州金郡 (KING COUNTY,WASHINGTON) 之州法院或聯邦法院審理。雙方並同意,對於交付仲裁之索償,仲裁人之判斷係屬終局且有拘束力,並得由任何具管轄權法院據此作成判決。對於各個爭議或索償,雙方將各自送交他方書面說明,併同相關文件、相關資訊及建議解決方案,給予他方解決機會。對 HTC America,Inc. 所為之通知,應送交第 16 條約定之聯絡人。如 HTC 擁有您的電子郵件地址或郵件地址,會發給您書面通知。若 HTC 沒有您的地址,會把通知張貼在 HTC 網站 (網址:www.htc.com) 中的法律通知區。雙方均同意本於誠信就爭議及索償進行協商。若於 HTC 收到您的通知,或 HTC 寄送或張貼給您的通知時起 60 日內,雙方無法解決爭議或索償,雙方均得將爭議或索償交付仲裁,若該索償符合一定條件,得提交小額訴訟法院處理。若您有意進行仲裁,您必須先撰函要求仲裁,函中應說明索償事由,再將信函送交第 17 條約定之 HTC America,Inc. 聯絡人。美國仲裁協會 (AAA) 將負責仲裁所有爭議,並遵循 AAA 的消費者相關爭議輔助程序。雙方應各自負擔各相關仲裁費用,惟 HTC America,Inc 將會支付仲裁行政費或聲請規費,包括仲裁人費用。仲裁人得就法律授權之任何救濟方法上,作成個人仲裁判斷,包括禁制令、宣告式救濟及律師費用。若您居住在美國以外地區,則在相關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下,您同意且不可反悔因本協議所衍生或相關的爭議將以您居住地 200 英里內本國最大城市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及審判地。
- 歐洲、中東及非洲:若您在歐洲、中東或非洲取得本應用程式,則與您締約之相對人為 HTC Europe Co.,Ltd,本協議將以英格蘭與威爾斯法為準據法解釋之,並於違反本協議時據以提出索償,惟不適用衝突法則之規定。所有其他索償,包括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不公平競爭法提出之索償,以及因侵權提出之索償,則以您居住國之法律為準據法。您同意因本協議產生之任何爭議,應以英格蘭倫敦及威爾斯之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若適用法律禁止以英國倫敦為專屬管轄法院及審判地,則在相關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下,您同意且不可反悔因本協議所衍生或相關的爭議將以您居住地 200 英里內本國最大城市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及審判地。
- 澳洲、紐西蘭以及亞洲 (中東除外):若您在澳洲、紐西蘭以及亞洲 (中東除外) 取得本應用程式,則與您締約之相對人為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協議將以臺灣法為準據法解釋之,並於違反本協議時據以提出索償,惟不適用衝突法則之規定。所有其他索償,包括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不公平競爭法提出之索償,以及因侵權提出之索償,則以您居住國之法律為準據法。您同意因本協議產生之任何爭議,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若適用法律禁止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一審法院,則在相關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下,您同意且不可反悔因使用應用程式和這些條款所衍生或相關的爭議將以您居住地 200 英里內本國最大城市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及審判地。
- 法律效果:若您居住國之法律不允許本協議變更您的權利,則本協議將不會變更您在居住國法律上所得主張之權利。您得主張居住國法律所賦予您在本協議所約定外,或與該約定相異之權利。
- 法律遵循及出口規定:您應遵守一切規範本應用程式及您對本應用程式之使用的國內及國際法律、規則及法令,包括美國出口管理條例 (本應用程式所適用者),以及美國及其他政府發佈之一般使用者、一般使用及目的地限制。您瞭解本應用程式之原產地為美國。
- 一般條款:本協議之條款標題僅供參考,不具法律或契約效力。HTC 未就您的違約情事採取作為,不代表拋棄對後續類似違約情事採取作為之權利。對本協議任何條款之權利拋棄,須經書面簽署始生效力;且任何權利拋棄,均不表示對任何其他條款或其他情事中相同條款之權利拋棄。若有管轄權之法院認定本協議中任何條款、承諾或限制係屬違法、無效或不得執行,其他條款、承諾或限制仍將繼續有效,不受任何影響、減損效力或失效。您不得讓與、移轉或再授權您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本協議對 HTC 之繼受人及受讓人仍具拘束力。
- 全部合意:本協議及任何附加條款,構成本應用程式及內容的全部合意。網路服務及支援服務得適用附加條款之約定。
- 聯絡人資訊:若您對本協議有任何問題,請依下列資訊,將通知及信函送交聯絡人:
若要聯絡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法務長
臺灣
台灣 330 桃園市
桃園區興華路 23 號
若要聯絡 HTC America,Inc.
收件人:VP of Legal Affairs
13920 SE Eastgate Way,Suite 400
Bellevue,WA 98005
同時寄送副本至: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方的地址
若要聯絡 HTC Europe Co.,Ltd.
Salamanca,Wellington Street
Slough,Berkshire SL1 1YP,
United Kingdom
同時寄送副本至: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方的地址